游戏公链Astar Network代币经济2.0、机制说明与质押教学

Astar Network 是针对执行智能合约与dApp 开发的区块链,就像以太坊、Solana、Cardano 这样的L1 平台公链;也兼容EVM,跟其他EVM 兼容链例如BSC、Polygon、Avalanche 等等一样,有0x 开头的钱包地址,用小狐狸Metamask 钱包就可以参与链上生态。

代币ASTR 在过去三个月中上涨近150%,目前是Coinmarketcap 上市值排名第75 的加密货币。

Astar dApp Staking V3 操作教学

首先来到官方App:https://portal.astar.network/astar/assets

如果是第一次来页面会长这样:

操作第一步当然是连接钱包。Astar Network 目前支援波卡原生& EVM 的质押操作,操作差异在于使用的钱包不同,主要看持有的币放在哪里,若从交易所买币转出,例如币安交易所支援的是波卡原生链。

波卡原生链> 使用波卡生态钱包,例如js / Talisman / Subwallet 等

EVM 链> 使用EVM 钱包,例如Metamask 小狐狸

钱包连线后左边点dApp Staking 进入质押操作页面:

V3 质押分成两个时期:「投票voting」与「质押B&E」

基本上以era 为单位,一个era 是7200 个区块,大约是现实世界一天;每次投票期间目前设定为11 个era,投票期间不会有质押奖励,现阶段有提供额外激励Bonus rewards。

投票期结束后进入质押期,真正的Build to Earn (B&E) 阶段,这段期间才有质押奖励,目前设定的质押期为111 个era,约三个多月,时间到投票会归零重新来过。

重要:单纯把代币锁定并不会有奖励,必须完成投票并进入质押期才会有质押奖励

操作时点选Vote / Stake today 这个按钮。

左边红框处选择要投票的dApp 项目,目前共有65 个dApp 可选择。右边红框处则是注意事项,单次质押至少要500 ASTR,质押后帐上必须保留至少10 ASTR (这是超级贴心的设定,链上操作时常不小心忘记把所有币都质押,导致没钱付手续费)。

完成后左边点选Assets,往下滑或直接点Staking,就能看到目前质押的状况了,右边那三个箭头分别是改投给其他dApp、解除质押、增减质押代币数量。

重要:改投票是即时的,解除质押需等待10 个era 解锁期。

Astar 质押操作就这样,非常简单,相较于之前版本,对质押者而言,主要差异在于新增投票期,以及每三个多月归零要重新投票。

如果质押到忘记,一个周期结束后代币会处于锁定但没投票的状态,因为没有完成投票,下个周期就不会有质押奖励,想要持续领取质押奖励,就得每个周期都重新投票。

想仔细研究各dApp 的话在dApp Staking 页面往下滑,可看到目前所有dApp 清单:

点进去会再有各dApp 的介绍与官网连结。

重要:除非该dApp 提供额外奖励,一般情况下投票只表示对该dApp 的支持,让项目方领取更多Build to Earn 奖励,对质押者而言投给谁并不影响自身质押收益。

dApp Staking V2 / V3 差异说明

许多公链都能质押,也提供质押收益,Astar Network 特殊之处在于将质押与激励开发者做结合,让质押者在质押的同时能将代币当作票数投票给支持的dApp,如此该dApp 项目方也能被分配到一定的质押收益,作为Astar 提供给开发者的收入支持。

分配给开发者的奖励由代币经济模型中分配提供,不影响质押者自身的质押收益。

在之前的V2 版本中,项目方被分配到多少奖励,直接取决于有多少ASTR 质押给它们,收益跟质押数量是线性的,有愈多ASTR 质押给该dApp,就能领到愈多奖励。

而因为解质押需等待约十天的解锁期,再加上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更改投票对象可以即时操作,多数质押者不会频繁更动质押对象,这导致上线时间较久的dApp 更容易累积质押数量,相较于新加入的dApp 都得从零开始,老dApp 能领到更多奖励,尽管它们也许已经不再认真经营。

V3 版本对dApp 方而言最大差异有两点:分级、定期投票归零。

第一个重点:dApp Staking 能参与的数量被限制了,限制是动态限制,随着ASTR 币价愈高,能奖励的dApp 数量愈多,数字可参考下图:

第二个重点,这些slots 是能支援的dApp 总数量,接着再分成四个等级,依据获得的ASTR 票数而定,每个等级的门槛不同,这门槛也是动态的,根据币价而有所调整。

代币经济模型中总共分配给dApp Staking 项目方的奖励是通膨量的24.4%,这是固定数量,而总奖励中的25% 分配给第一级,47% 分配给第二级,25%分配给第三级,第四级只被分配到3%。

上述百分比是该等级被分配的总奖励数量,同等级中的dApp 平分该等级奖励,每等级的dApp 数量限制也不同,根据上一段提到的,随着币价高低,能支援的总dApp 数量会动态调整,依当时总数,第一级数量占5%,第二级占20%,第三级30%,第四级45%。

数字可参考下图:

稍作一些计算,会发现不同等级能领到的奖励差距很大,不同于旧版本的线性奖励,在V3 版本中,dApp 所处等级差一级,奖励差很多。

第一级的质押奖励约是第三级的6 倍,是第四级的75 倍。

差距极大的分级奖励,再加上每周期归零重来,让dApp 更有认真经营的诱因,不再像旧版那样可以躺平收钱吃过去老本。

在V3 版本的激烈竞争之下,有些dApp 推出回馈方案来吸引支持者质押给它们:

这项目会将它们收到奖励的25% 拿来回馈给投票给它们的支持者。

这项目则是回馈30%,除此之外还将奖励用途都列出,可看到其中有20% 列为行销费用。可预期在竞争之下,dApp 必须愈来愈认真行销才能脱颖而出,而这些行销活动的效果不会只局限在生态内,也有机会扩散出去吸引更多使用者进入Astar 生态。

新的Tokenomics 2.0 / DApp Staking V3 有什么优点

旧的代币经济模型:

新版2.0:

只看右边固定部分,分配给国库的比例降低、给节点收集人的收入也降低,而分配给质押者和dApp 的B&E 奖励都提高。

细节可参阅官方文件,这里重点整理,Astar Tokenomics 2.0 主要调整三部分:

降低整体通膨率
$ASTR 没有发行总量上限,是通膨模型,这次更新将通膨率从原本的9.5% 降低到约5.8%

调整手续费计算
Astar Network 分成原生(WASM) 与EVM 两种模式,各自手续费计算公式不同导致手续费有很大差异,这次更新重新调整计算公式,让两种模式下的手续费率更接近,这部分预期可以提高节点收集人的手续费收入

增加销毁机制
销毁主要有两部分:其一是链上手续费中的80% 会销毁,剩余20% 给节点收集人;其二是质押奖励中无效部分会销毁,例如质押者过期未领取的奖励、slots 超过实际dApp 数量而没有被发出去的奖励

假设第一级按计算应该要有四个名额,但实际只有三个合格的话,第四格被分配到的奖励就是无效奖励会被销毁

总和来看,Tokenomics 2.0 最大的优点在于降低了通膨率,以及增加了销毁机制,若未来链上愈来愈活跃,可以预期销毁的数量会愈来愈多,让整体ASTR 代币更为永续。

而dApp Staking V3 的优点,则在于会更激励项目方积极经营、用力行销,吸引更多支持者投票给它们的dApp,更公平也更能吸引新的开发者进入生态,以及让质押者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无脑质押,必须时时关注生态新发展才能获取最大收益。

从dApp Staking 页面一窥Astar Network 链上生态

DeFi / NFT /GameFi / 底层设施/ 其他

从dApp Staking 页面中可找到目前参与的65 个dApp,其中数量上以NFT 与DeFi 两类为最大宗,另外有一些偏向工具类的项目,例如针对开发者的工具,或针对使用者的钱包与网域等,也有几个dApp 有Play to Earn 的标签,能归类在GameFi 的类别,但链上目前最大宗还是以NFT 和DeFi 为主。

根据DeFiLlama数据,撰文当下Astar Network 是TVL 排名第42 名的公链,在DeFi 这部分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Astar Network 在日本与许多企业甚至公部门都有合作,推出许多结合现实应用的NFT,以及Astar Network 背后的开发公司Startale Labs 也宣布和游戏大厂Sony 的合作,未来Astar 生态中无论是NFT 或GameFi 的发展都相当令人期待。

Astar Network dApp Staking V3 常见问答

Q:最小质押数量是多少?

A:500 ASTR

Q:解除质押要等多久?

A:解锁期10 个era,约10 天

Q:质押收益率多少?

A:根据当下质押率而定,一般情况约在10% 上下

Q:质押收益多久能领?

A:每次era 结束就能领,但考量到链上手续费,累积多次再一次领较为划算

Q:质押给不同dApp 会影响收益率吗?

A:不影响质押收益率,但有些dApp 会提供额外奖励

Q:V3 跟旧版到底差在哪?

A:差别在于要投票,以及每三个多月要重新投票,质押收益率有微幅提升

Q:如果就想懒人质押不想一直投票怎么办?

A:不要自己手动质押,采用LSD (流动性质押) 的服务,目前ASTR 可用的LSD 有两个:Algem / Bifrost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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